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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构 规范管理是做好新时期地方史志工作的重要保证
信息发布时间:2016-6-6 信息来源:中共济宁市委党史研究院

招远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 徐革


  近年来,招远市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精神,围绕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地方史志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从2005年开始,先后获得“全国方志先进集体”、“山东省史志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在烟台市各县市区史志综合考评工作中获得第一名。编纂的《招远市志》、《招远年鉴》和《招远村庄简志》等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志书和优秀年鉴,方志馆被评为全省优秀方志馆。今年5月,省、市史志办主要领导专程来招远视察,对近年来招远史志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能够取得这些成绩,让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多年来史志工作之所以能够持续发展,不断进步,其关键就在于有健全的机构和规范有序的管理措施,这两者是相互依存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一、健全机构,始终把史志办作为市政府独立的常设机构
  招远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成立于1983年,1992年撤县设市后改称招远市史志办公室,2001年改称招远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属市政府直属独立的常设事业单位。招远市史志办自成立以来,经过几次政府机构改革,都没有把其合并和撤销,始终作为常设机构独立存在,这充分表明,招远市委、市政府对史志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不仅如此,在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等都做到了“一纳入五到位”。还成立了史志编纂工作委员会,市委书记任名誉主任,市长任主任,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任成员,为工作的协调和高质量地编纂好每部志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截至目前,招远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共有办公用房15间,在编人员16人,其中在职10人,离岗3人,退休3人。有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2人。办公室设4个科室,即行政科、编辑一科、编辑二科和方志馆,配备股级干部6人。
  二、规范管理,将史志工作纳入有序管理的轨道
  有健全的机构还远远不够,为使全市的史志工作走上依法开展、统一管理、规范有序、提质增效的轨道上来,还必须强化内、外部两个管理,这是做好史志工作的重要环节。
  首先,强化内部管理。主要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强素质。具体做到“合理设置,规范有序;重点培养,凝心聚力;强化学习、提高素质”。“合理设置,规范有序”就是要合理设置内部科室,做到任务清,责任明。2010年以前,市史志办只设置了两个科室,一个行政科,一个编辑科,由于业务较多,职责划分不清,具体工作中经常出现扯皮现象。为了调动每一个同志的工作积极性,2010年以来,按照业务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办工作实际,首先将原有科室进行了调整,把原来的两个科室划分为三个科室,即行政科、编辑一科和编辑二科,将业务科学划分,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与业务上级基本实现对口,并通过人事部门重新任命科室负责人。整个办公室内部业务实现了各负其责,各施其职。“重点培养,凝心聚力”就是要抓好队伍建设,让大家和谐共事,增强凝聚力量。主要采取两条措施。 一是狠抓老同志和年青同志纳新培养,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2009年以前,市史志办有10多年没有发展1名党员,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整个团队的精神壮态受到极大影响。2010年,争取了2名40多岁老同志加入了党组织,这不仅解决了他们多年的夙愿,而且对于整个团队都带来了新的生气和活力。2011年又对2名进行纳新培养,使其顺利地实现了从预备期到转入正式党员的过渡。2012年又将1名年青同志纳入积极分子培养,今年11月正式加入了党组织,使史志办实现了党员的全覆盖。二是争取人事部门和编办批准,增加内设科室和任免股级干部。经过争取编办和人事部门审批,在史志办内又增加了方志馆这一职能科室,2名年青同志被任命为方志馆的股级干部,使全办的股级干部从2009年前的2名增加到6名,并实现了老、中、青三结合,整个班子的领导力量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强化学习、提高素质”就是抓好全办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整体素质。主要采取两条措施,一是开展读书活动。结合省史志办在全省开展的“读志用志”活动,广泛开展读好书学好志业务学习,要求每一个同志每年必须选学一部好志书,并写好读书笔记,在全办进行交流,并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各类志鉴的编写,进行有效练兵。二是培训学习。每年都派出业务人员积极参加省、市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班,使办公室的每一个同志都得到轮训。同时给年轻同志增加业务含量,让他们大胆挑头,担任有关志书的主编或副主编,既学理论,又参与实践。今年以来,让两名年青同志分别担任两部村志的副主编,使他们学以致用,收到较好效果。
  其次,抓好外部管理。近年来,招远市的地方修志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乡镇志、部门志、企业志、村志等一些基层志书不断出版,基层修志出现了多、乱,编纂不规范,出版不合法等现象,为加强修志管理,使全市基层志书编纂工作走上依法开展、统一管理、规范有序、提质增效的轨道,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2010年以来,在认真学习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精神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近年来该市志书编纂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制定出台了《招远市关于加强全市史志编纂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地方配套法规。文件出台后,狠抓落实。首先深入基层,掌握情况,掌握年度内哪些部门和单位将要编修志书,并制定年度计划,列入本单位业务工作岗位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科室。其次搞好业务培训,每年都举办一至二期史志编纂业务知识培训班,系统学习修志规则和法律法规,讲解编纂业务知识,提高业务人员编纂水平。再是提前介入。确定志书编纂单位以后,派出业务人员,从编写大纲到具体部类的编写,与基层编纂人员共同拟定,使每部基层志书编纂合乎逻辑,规范有序,设计合理,质量提高。近年来,像《招远黄金志》、《招远市人民检察志》、《招远林业志》、《招远规划建设志》、《招远劳动保障志》等20多部基层志书相继出版发行,成为省内基层志书正式出版发行数量最多的县市。在抓好部门单位修志工作的同时,自2011年以来,招远市还把基层修志的触角延伸向农村,先后启动了中国黄金第一村《九曲蒋家村志》、烟台市小康建设示范村《东良村志》和烟台市文明村《马边沟村志》的编写,截止今年10月,3部大型村级志书先后出版发行,深受社会各届和老百姓的喜爱,为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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