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预算公开 |
信息发布时间:2017-4-12 | 信息来源:中共济宁市委党史研究院 |
2017年济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7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7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地方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地方史志工作规划、计划及志鉴编纂标准 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济宁市志》、《济宁年鉴》等市级史志类书稿的编纂及出版工作。 (三)负责审查批准拟出版的县(市、区)志和市级专业志,并对其编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收集、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市情资料。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济宁市地方史志办公部门预算包括:济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纳入济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济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2. 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表3. 2017年收入预算表 表4. 2017年支出预算表 表5. 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7.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8.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9.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0.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详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208.34万元,财政拨款208.3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上年结转20.15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为20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4万元,项目支出6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0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8.34万元,中央转移支付0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8.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8.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8.34万元,主要用于相关机构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4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传媒(类)支出 0万元。 2、农林水(类)支出 0 万元。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7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208.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7.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安排0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20.1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0.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2.84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6年持平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081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2016年基本持平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济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机关运行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8.3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0月 31日,济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台、件、套),价值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没有财政拨款安排的发展类项目,所以不涉及绩效目标设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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