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委党史研究院召开警示教育会 |
信息发布时间:2025-5-22 | 信息来源:中共济宁市委党史研究室 |
5月21日,济宁市委党史研究院召开警示教育会,传达全省、全市警示教育会精神,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典型案例。市委党史研究院院长、一级调研员马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马文到会指导,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中央八项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肃纪的“金色名片”。全院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坚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以学促改,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底线。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切实以典型案例为镜子时刻检视自己,坚决防微杜渐,自觉接受监督。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班子成员和县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规守纪,深耕主责主业,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会为契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检身正己,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全市党史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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