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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政河务
信息发布时间:2020-10-19 信息来源:中共济宁市委党史研究院

第二章 河政河务

 

 

 

第一节 河道总督部院署及其他衙署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运河贯通后,济宁长时间作为京杭运河的行政中心。元代在济宁设立“都水监”,主管河道的疏浚管理与漕运;明初设立“总督河道都御史署”;清雍正七年(1729年),将管河总督分设三处,济宁设有“河东河道总督署”,史称“河道总督部院署”。总督官居二品,加尚书或都御史衔时官居从一品,河督衙门是京师之外最高规格的衙署之一。管河的最高机构设在济宁,其下属机构较多,有的也设在济宁。2010年,仅存部分遗址。

河道总督部院署

该署先后称总督河道都御史署、总督河院署,俗称总督署、河道总督衙门。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兖州府志·建置志》济宁衙署记载,“河道部院军门在州西门迤里,总理河道所驻地。永乐九年(1411年)工部尚书宋礼建,弘治间尚书陈某、隆庆间都御史翁大立修”。清乾隆元年《山东通志·公署志》载“总河部院署在城西门内,原系济宁左卫署”旧址。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总督署裁撤,该署土地先后由清末兖沂曹济道、民国初济宁道、1928年山东省高等法院第一分院、1938年1月之后的日本兵站、1946年的济宁公用广场、1955年后的济宁二中体育场、1996年后的济宁暖气片厂等机构使用,原有古建筑全部消失。旧址由济宁暖气片厂、济宁二中宿舍楼、济宁市中区法院及任城信用联社、任城区公安局、市商业局及民用房舍占用。

据乾隆版《济宁直隶州志》等史料记载及部分老人回忆,河道总督署坐落在西门大街路北,坐北面南。后部是院后街,门前的南北向小街是院前街,西门大街亦称院门口街,衙门的西墙外是云路街。衙署占地约52亩,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共有厅、堂、亭、门、牌坊等个体建筑40个,约合门堂厅房115间。

总督署平面呈长方形,南北向一条中轴线,并置东路、西路建筑,左右对称。东西大街路南设有高大的影壁,壁高6米、宽20多米,厚约1.5米。影壁左、右侧设有旗鼓厅,厅外各置旗杆石座。旗鼓厅类似传达室,供司鼓、司旗人员使用,传达信息。在衙门前的东西两侧,各建有牌坊一座,横跨院门口大街,东坊书“砥柱中流”,西坊书“转漕上国”,两坊均为三间楼阁式木坊。东西大街路北为大门,门两侧为八字墙,大门建于高约0.5米的高台上,为三间外敞式,并置三门。大门左右配置雌雄石狮,两侧各置一处三间硬山式砖房,均书“材官厅”,为河务用材采购管理机构。大门内为第一进院落,左右建有东厢、西厢;正北为仪门,三间置三门。仪门两侧各置角门一座。三门并列,有皇帝驾临,或有大臣前来宣读圣旨,则由中门通过,其他人等一律走角门或侧门,因此门有等级界定,故称仪门。进仪门北行是第二进院落,院落正北是大堂五间,前置抱厦,为河道总督升堂处理政务或迎接圣旨、审饬规章与办理案件的地方。院落东西各有配房若干间。大堂之北为第三进院落,正北为二堂五间,门匾书“禹思堂”,院落左右各建配房若干间。再北为第四进院落,正中为三堂,面南,五间,东西列有配房若干间。二堂、三堂是总督及其属官议事、接待客人的地方。大堂、二堂、三堂中的配房分别是内道厅、旗鼓厅、中军厅、巡捕厅、泉河厅、管河厅及一般官员办公的地方,同时设有茶房、水房,为公务人员提供生活方便。三堂之后为第五进院落,院内北部置“寝房”三座,并排而立,主寝房居中,当是历任河督居住的地方。

东路建筑各院落宽度不同,西墙为直线,东墙不呈直线。建筑前置院门,第一个院落是中镇官厅,西有配房;第二个院落是署衙神祠;第三个院落是书办专用房,院北正中、院东侧建有平房,均为硬山式建筑,灰瓦覆顶;第四个院落的前墙为两个小门并列,又区分为两个独立的小院。小西门内建有换洗楼,又名雅歌楼,原名帝咨楼,是官员们娱乐休闲的地方。小东门内为治平山堂,原名百乐圃,是小型典雅的会客室;第五个院落为总督院署的后花园,习称“东园”,巧植花木,有假山,设荷池,假山之上建有双松亭,东北角建有花房温室。东路建筑之东有长条形闲置空院,最前有一门入内,院内建有御碑亭及碑刻。

西路建筑是散落的几处院落,大小不一。第一个院落的南墙设有两门,两门间隔较远,各一间,门额置“官厅”匾额,院内为官厅正房,共六间,分置东、西房门;往北为第二个院落,正中建有“三官庙”一座,三间,庙内供奉尧、舜、禹三官;再后是第三个院落,为书房院,为标准的四合院形式,前有南屋三间,中间为过道,后有北屋三间,东西均置配房;最后是第四个院落,前置一间式门楼,北有正房3间,东西为配房。院落墙外均是闲置的空地,据文献记载,西部有西园(韬园)、射圃,这里应是射圃官厅所在地。河道总督为军政一身的高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运河及相关河道的开凿、疏浚、管理及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为保障运河的畅行无阻,总督署还领有军队,清代河督有直属河兵5600人,史称河标,统兵官为专职武官,称作中军副将。在衙门的后部专设射圃用房,为官兵练兵习武、切磋技艺、训令官兵提供场所。

河道总督署布局,与保留至今的保定陆军总督署、南京两江总督署、淮安漕运总督署基本相同。

 

山东运河道署

山东运河道为山东段运河的主管机构,驻济宁,地在道门口街路北,古槐路南段路西,今济宁运河实验中学前部。山东运河道明代称济宁运河道,隆庆六年(1572年)加兵备衔,全称为济宁运河兵备道。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改为山东通省运河道,后加兵备衔,称山东运河兵备道,简称山东运河道。因明代称济宁运河道,且又长期驻节济宁,史籍多将山东运河道称为济宁运河道。明代《兖州府志·建置志》载:“济宁兵备道分署济宁州……驻扎济宁。”清乾隆元年(1736年)《山东通志·公署志》载:“总理全省河道署在院署(指河道总督院署)南,旧系济宁卫署。因改卫署为道署,而移济宁卫于察院旧署。”

运河道署坐北朝南。官衙前街是封闭的街道,路南为一堵砖墙,只有东辕门、西辕门两座坊门可以往北通行。前街置有上号房、禀事厅、左右旗座、左右值勤房等。大门三间,往北为三路建筑。中路一进院正北为仪门3间;二进院正北为大堂,5间;三进院为更道,正北置内宅门;四进院正北为寝房,是道台居住的地方;五进院正北为内房一排,是官员内眷住房;中路的二、三、四进院落均置左右配房。东路散落有不同规模的院落5个,自前往后分别是寅宾馆院、书房前院,依竹小堂院、后书房院(亦称东书房)、花厅院,后四小院是道署官员议事会客、批阅文书或休闲阅览处,寅宾馆院还置有御碑亭等建筑。西路置有衙神祠及书办房、西书房两个院落。

运河道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裁撤,旧址当年改设济宁直隶州中学,民国改称省立七中。1938年1月,侵华日军强占校址设立“加贺美部队军医院”,日本投降后省立七中又复校该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立济宁二中。2010年,道署建筑已损毁殆尽,仅存两块《山东运河道题名碑》入藏济宁市博物馆。

 

河标中军副将署

河标于清初设立,是河道总督署的直属军事机构,其统领官称为“河标中军”,级别是副将(从二品),又称“协台”,官署名为“河标中军副将署”。中军副将职责是负责运河防务,保障沿运堤防、闸坝、漕运、城镇的安全。官署地点在总府口街路北,今潘家大楼东南约100米处。此处是元代“济宁路总管府”旧址,明代设有“总督河道都御史署”。河标中军副将署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裁撤后,房舍被官方拍卖拆除,衙门前的跨街木坊两座于1938年被日本侵略军毁坏,仅存的旗杆石墩、石狮各一对也于1949年以前佚失。

 

运河同知理事厅

又称运河同知署,简称运河厅,地址在今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西南50米处,即厅门口街路北,理事厅管理兖州府运河段,为山东运河道与兖州府双重管辖。此处原为曾子书院,亦称正学书院,明隆庆三年(1569年)设立衙署。该署正堂三间,前后二任同知中王兴尧题额“思省堂”,黄庆安题联堂内;堂后建有寝房。东设客厅、寅宾馆,西设吏房、土地祠。大门内置有仪门、左右配房;大门外的街南是曾子书院配置的“三省牌坊”,为旧物;门外左右各建木质跨街牌坊一座,东刻“符分望国”,西刻“饷转神京”,该官署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裁撤后,房舍由官方拍卖,改建民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此地又建起济宁索具厂,仅存的官署花厅三间也于1960年坍塌。2005年,官署后部地段建吉祥菜市场。

 

运河营守备署

在济宁州后街路北。运河营隶属中军副将署,为武备机构,守备是正五品武职官员。清咸丰、同治年间,由于鲁西捻军活跃,济宁州城守营亦划归其节制,加上原辖的河标左、中、右三营,共四营,因此,该署俗称“四营守备衙门”。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裁撤后,民国时利用旧署设立“济汶金嘉四县乡村师范女生部”。抗日战争时期,伪军在此设立“济宁县警察局第二分所”。抗日战争胜利后有驻军。官署原有大堂、二堂、内宅及其配房。1946年后失修,20世纪50年代仅存建筑被拆除,成为民居,门前的石狮也已佚失。

 

济宁卫署

明初设济宁卫,为军事漕运机构。按明制,一郡设所,连郡设卫,每卫领兵满额为5600人。济宁卫是运河沿线的军事建制,职责有三:一为听调,二为负责漕船的护送、押运,三为屯田。明代《兖州府志·建置志》记载:“济宁卫,在州治东南,属山东都指挥使,永乐五年建。……设运粮官军一千六百二员,运船一百三十五支。……屯军四千七百八十八名,屯地二千三百九十四顷九十一亩。”济宁卫守备署明初在济宁州东南,后移至卫门口街(今福彩大厦)南。清代的济宁卫衙门坐北朝南,门前有照壁、石狮,建筑有大门、仪门、大堂、东西配厅、内宅、花厅、假山、凉亭等,气派威严。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因漕运裁撤,济宁卫被撤销。民国时期,旧卫署改设“山东省立第三职业学校”;抗日战争期间设置“济宁县新民会”;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驻军;1949年后分别被福利院与民居占用。

 

临清卫守备署

官署地址原在临清卫胡同北,地处霍家街小学路西。清代后期迁至城东北部的邵家街(今济宁军分区南院北部)。临清卫原在临清,为保障济宁的防卫力量与漕运需求,清代顺治年间与济宁左卫换防而移驻济宁,直至清代光绪末年裁撤。衙署早年损毁不存。

 

其他治水衙门

除上述衙署外,另有部分治水、漕运等水司衙门设在济宁。按察院署在今察院街;布政司行台在总河院署西,布政分司在原州治东;按察司行台在州治东;巡漕使院在南池,后迁草桥口;工部分司在普济堂(今七铺南街);管河州判署在州治东;左营参将署在潘家大楼路东的商务楼北段;泉河通判署在邬家街北首路西;闸务厅原在果子巷(小闸口老运河东岸);南城水马驿建于明洪武五年,在坝口街路西(今越河东端与运河交叉的西南部,为明清时期官方水路接待站);驿传客税局在今税务街东端,为明清运河线上的水路税收机构;城守营隶中军副将署,在北门大街东(今北门居民区);河标中营隶属中军副将署,常租民居,多次迁移。

《清史稿》载,河道总督署下辖17厅、道,有部分官署设在济宁以外,分布于运河及黄河沿岸。河道总督副署设在河南省仪封县,副总河在此主政;怀河营、沁河厅等也设在河南省境内;夏镇、南旺、张秋、东阿等地也设有河运管理机构,为河道总督或漕运总督的下属官署。

 

第二节 漕运及盐运

 

元代

大运河在古代社会是国之命脉,其主要功能是漕运,兼具盐运功能。济宁运河开凿的历史久远,但真正发挥作用,是在元代京杭大运河开通后。

漕运 元朝统一全国,定都大都,大量物需仰给江南。为保证大都的物资供给,元朝于至元十八年(1281年)到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将原呈折扇状的南北大运河改造成为直线型的京杭大运河,济宁从此成为南北漕运的咽喉。元朝对漕运需求的不断增大,济州河与会通河成为朝廷依赖的重点,但因岸狭水浅,河水不足,常致舟楫阻滞,每年的运输量不过数十万石。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元廷在济州增置漕舟3000艘,役夫2000人。后将济州漕运司军夫增至12000人。元朝每年漕运江淮漕米百万石至京师,其中济州30万石。元朝漕运延续宋金时期的纲运之法,每三十只船为一纲,每纲设押纲官二人,行船多雇募水手。纲运起初一年一运,后增加为春秋二运。纲运分为短运和长运。长运即募民船承运,从瓜洲起运至淮安,由淮安分司开闸放船入淮,再由中滦、济州分司派员分领纲船。官方另于各地域掌握一批官船,负责各所在地屯田粮的运输,即短运。元朝漕运体制相对简单,也实行较大规模的海运。元朝多次设置河运职司,频繁开凿、疏浚运河,旋浚旋淤,竭力维持。元朝还注重加强漕运管理,逐步建立了层次严密、职责分明的漕运管理体系。《元史》卷十五《元世祖本纪》载:济州河开挖前,元朝廷在济宁设立汶泗都漕运使;开挖后不久,又在至元二十年设都漕运司于济宁鲁桥,管理“自任城开河至东阿三百余里”运河航道;至元二十五年二月,改济州漕运司为都漕运司,“并领济之南北漕”;至元二十六年七月设立提举司,职河渠事;九月,罢济州泗汶漕运使司;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十月,立会通汶泗河道提举司,从四品。济宁运河为大运河全程地势最高的河段,仅赖周边河湖补水调节,汶、、泗等河水量季节变化大,引水不当,致使运河用水紧张,运河航运受到制约,远不如明清兴盛。

盐运 元朝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盐税,“国之所资,其利最广者莫如盐”。元天历年间(1328―1329年),盐课总数每年达256万多引(一引为400斤),课钞766万余锭,占全国总税收的17%~18%。《元史》载,“常白盐一千五百引,用船五十艘,每岁以四月起运,官盐二万引,用船五十艘,每岁以七月起运”。早在蒙古国时期,蒙古统治者便重视盐运的开展,因御河浅涩,盐运不通,急令塞分渠以复水势。山东西北沿海是元代重要的产盐地之一,为加强山东盐业控制,南宋端平元年(1234年),蒙古设立山东盐运司。元初宰相阿合马在东平路设立稽查私盐的巡逻队,以维护盐的专卖权。元朝官府则于各产盐区设官纲船运盐发卖,运输方式主要靠河运进行分段分区运输。元朝济州河与会通河不仅是漕粮运道,也成为盐运的主要路线,济宁是食盐主要转运点。盐运路线由小清河河口盐场上航,运盐至历城(今山东济南),再改由大清河上航至东阿,入运河经济宁至鲁西南地区的滕(今山东滕州)、峄(今山东枣庄)等州县。

 

明代

明初建都南京,因黄河干扰,统治者对北方运道不加重视,济宁运河渐渐淤塞。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运河重心又回到济宁所在的会通河段。

漕运 明朝漕运政策坚持以河运为本策,以海运为旁策,以胶莱为备策,经历了一个由江河海陆多道开漕,向专依河运的演变过程。洪武时多以海运为主,永乐前期海陆兼运,永乐中期以后,以戴村坝至南旺为枢纽,以会通河为骨干的南北运河航运网形成,运河年运量由元朝的三四十万石增加至四百万石,济宁沿运地区经济得以发展,运河城镇相继兴盛繁荣。漕运在明朝已发展为组织严密、规模庞大的一项经济制度。明朝漕粮的收兑、运军、押运、过闸、交接等都有详尽的规定。永乐十二年(1414年),明朝廷始令北京、山东、山西、河南、中都(今安徽凤阳)、徐州等地卫所选官军运粮。各省漕粮悉由运河北上,运粮数为300余万石,其中济宁仓支运30万石。关于漕粮的收兑,宣德七年(1432年)规定,东平等州县于安山领兑,沂州等州县于济宁领兑。

随着漕运重要性的不断加强,漕军和漕船数量不断扩大。《明史》卷七十九《食货志·三》载:“运船之数,永乐至景泰,大小无定,为数至多。”永乐年间,工部尚书宋礼计算运河有河船运军10万名,遮洋船运军3万名,共计约13万。天顺以后,定船11770只,运军12万人。涉漕运军在漕运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漕运至京师的期限,初无定制。成化年间(1465―1487年)起,随着“长运法”的确定,开始作出严格限制。具体规定为:北直隶、河南、山东漕粮五月初一抵京,南直隶为七月初一,浙江、江西、湖广为九月初一,“违限者,运官降罚”。正德(1506―1521年)时制定了水程图格,漕船必须“按日次填行止站地”。万历(1573―1620年)初年规定,各地兑纳漕粮必须在十月开仓,十一月兑毕。船到之后,大县十日之内,小县五日之内,均需兑纳完毕,以保证漕船按时起航。明朝对漕粮空前重视,从分派、征收、解运、编制、运船、期限到具体管理,都作出了严格的制度规定,确保漕运的正常进行。

盐运 明朝山东盐场分布于山东渤海湾、莱州湾、胶州湾沿海一带,各盐场产品多通过水路运输销往各地。明朝中叶起,黄、汪、吴等姓在山东青州府、兖州府等区域从事盐运贸易。到明朝后期,官盐运销商看中了济宁水陆交通发达的运销宝地,在济宁安居镇三官庙建盐场一处,占地约20亩,内设草棚数间,盐务数人,盐包露天存放,阴雨天用芦席遮盖。该盐场设备简陋,运销红火,盐船一到,陆运随即分发,盐包积存无多。

 

清代

清朝运河漕运在沿袭明制基础上,经过进一步改造、发展,进入鼎盛时期。

漕运 清朝运河漕运分为军运、民运、雇运三种形式。清初漕运沿用明制,用运军长运。运军多为八旗官兵,他们自恃有功,贪婪骄纵,舞弊现象屡屡发生,私分漕粮沿途贩卖,谎称“鼠耗”,再逼百姓纳粮补交。纳粮户为自身利益,自动联合成帮,名“粮米帮”。粮帮最先由江苏清江浦十几户农民成立,山东、河南及江苏扬州、镇江等地也很快成立了粮帮。清廷对此未加禁止,粮帮公开半公开地发展起来。

雍正二年(1724年),为适应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清朝廷对漕运管理进行改革,全面整顿吏治,撤掉八旗官兵,由各地粮帮自行组织运输漕粮,朝廷拨水脚银。为统领诸多粮帮,雍正帝令各州府县衙张贴“招贤皇榜”,广招天下能统领粮帮的英才贤达。据漕帮史料载,自称“清门教”教首的翁德正、钱德义、潘德林三人揭了皇榜。后经漕运总督上奏朝廷,信笃佛教的雍正帝召见揭榜教首,指令漕运总督和地方官员帮助他们管理粮帮。翁、钱、潘三人打着奉旨传教治帮的旗号,在漕运总督支持下,逐渐将各地粮帮统归清门教管理。

清初漕运从卫所军丁运粮转变为佥选运丁,又演变为雇用水手驾驭粮船。雍正二年清廷裁撤各省卫所,唯存漕运各卫所。船帮的运丁可以大量雇用水手,徭役制大为松弛,使漕运卫所制逐渐流于形式。《清朝文献通考》卷十《田赋》载:漕运卫所“盖论其籍虽有军民之殊,而承佃输赋,则屯户与民无异”,军籍与民籍的界限逐渐泯没。雍正五年(1727年)规定漕船造价为每船三十七两六钱三分三厘,每年有小修银和茶果银,为船帮提供了基本经费。

此后清朝漕运主要由漕帮经营。漕船的编制以府、州为单位,分成帮次。运河之上共有128帮半,漕船9999只,运丁56000人。粮船、粮帮、运粮数目分到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等有漕八省。其中山东省十帮半,派船807只,运粮990824石。半帮是皇帝御赐帮主的半帮,不算正帮之列,可以携带货物往来贩卖而不纳税。漕帮在内部颁发有漕帮条规,规范约束水手的行为,漕运过程中有许多规矩,进京漕船要打龙旗,出京打凤旗,初一、十五打日月龙凤旗等。每一卫所之下分成若干帮,或称前、后、左、右帮,或称头、二、三、四帮,每帮船数一般为50~60只。帮数原有定数,历时既久,渐有变动,有的帮因船少归并别帮,至清代后期,全国漕船共计118帮,船6283只。每船以10~12人配运,轮流出运。

每季开漕时节,以山东卫打头帮,临清兑粮,德州齐帮,三月初六打锣,五月初六抵天津。山东、河南漕船督运办法为“山东、河南漕船,由粮道简委府通判管押抵通”。粮船到达通州后,正兑米于石坝交兑,改兑米于土坝交兑。交兑时先由坐粮厅查看米色,再转呈总督仓场侍郎验定,然后起斛装袋,用漕船转运。改兑米直接交通州二仓,正兑米由石坝里河,剥运至京城东便门外大通桥,掣袋验米,最后交仓。不管呈交京仓或通仓,每船至各省起运漕粮时,漕运总督先发给全单,开明船米数目,抵通交卸。各省通判,候漕船卸载完毕后,“管押回还”。在运输过程中,遇有航道维护及过闸、过坝、过洪等情况要转驳船运输。

清朝前期,河运兴盛之时,每年经过会通河承运漕粮的运船达到六七千只。按规定,凡漕船出运,除装载正耗粮米外,还可附带一定数量的免税土产货物。清初对漕船运载量作了明确规定,500石中允许私人夹带土特产品60石,但实际上运丁任意将货物满载,船尾拴扎木筏的现象,十分普遍。雍正以后,北上漕船夹带私货的数量增加到每船100石、126石,到嘉庆四年(1799年)增为150石。道光年间增至180石。因为当时竹木之类不算私货土宜,漕船可以任意装带。关于竹木的运输多采用排筏浮运的形式,即将竹木编扎成排浮运至目的地,或系于漕船之后拖带。南方特别是江西、湖广来的漕船,大量装载竹木到北方卖货。

清朝后期,漕政日久生弊,已成为阻碍时代发展的一项社会问题。咸丰五年(1855年),黄河改道北徙,夺大清河由山东入海,京杭大运河被拦腰切断。清王朝经济全面衰退,无力整治运河。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停罢漕运,实行两千多年的漕运制度最终退出历史舞台。民国时期,漕运已停,济宁运河衰败,治运方向开始转变。虽然做过不少运河治理计划,但由于时局动荡,内忧外患,治河兴运多是雷大雨小,运河建设实难为继。

盐运 清代每年通过会通河的盐运量大约20万引左右,供应河北、河南及鲁西北、鲁西南等广大地区。从利津永阜盐场装船的盐可沿大清河溯流而上,经蒲台、惠民、青城、泺口、齐河、长清、平阴至东阿县鱼山的南桥登岸,后陆运40里,过阳谷的阿城,再经运河水运至济宁的安居镇和鱼台的南阳镇、沛县的夏镇等地;位于张秋北面的阿城,是因盐运发展起来的城镇,号为“银码头”。清朝盐运帮派组织化更为严密,当时,盐业主要操在山西人茅、范、关、尚四大盐帮手里,引数均为数万道。

 

第三节 现代航运及港口

 

航运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济宁运河进行大规模的治理与开发,对大运河山东段及支流航道进行疏浚治理,建设实施了一批重点港航基础设施项目,运河航运逐步得以恢复。1959―1967年,由济宁、菏泽两专区分三次开挖并改造梁济运河。由于梁济运河整治工程标准高,费用大,人力物力不足,航道建设未能达到六级标准,济宁至梁山未实现正常通航。20世纪70年代,该河只能季节性通行百吨级驳船。

1978年后,济宁运河步入历史的黄金发展期。国家把京杭运河整治列为能源和交通建设的重点,相继建设完成了一批航道、船闸、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济宁段运河主航道标准由六级提升到三级;船闸标准由五级提升到二级。运河航运初步实现了航道网络化、船舶标准化、港口现代化、管理信息化的目标,构筑成一干多支、干支相连、配套联动、管理科学的航运体系。

1988―1991年,水利部门对梁济运河进行综合治理,梁济运河通航能力得到很大提升。1991年,山东省交通厅和济宁、枣庄两市政府向山东省政府、国家计委、交通部申报京杭运河(济宁至徐州段)续建工程建设项目。1993年,国家计委对续建工程批准立项。1997年7月8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京杭运河(济宁至徐州段)续建工程建设方案,要求用4年时间完成项目工程建设。该工程列为国家“九五”期间重点水运项目,总投资14.96亿元。整个工程主要由航道、船闸、港口、通讯、航标、桥梁等7个建设项目组成,按三级通航标准疏浚济宁至台儿庄170.5公里航道,按二级通航标准建设韩庄船闸和万年闸船闸,扩建泗河口港、太平港、留庄港、滕州港等4条进港航道,配套建设郭庄、付村、泗河口、太平、留庄、滕州、台儿庄等7处港口,港口吞吐能力1550万吨。2000年11月22日,京杭运河济宁至台儿庄段三级航道全线贯通,千吨级货船往返于济宁至江南航线,年通航能力由220多万吨提高到2600万吨。

2000年,南四湖湖东航线按照三级标准改造完毕,当年货运量呈现37.4%的跨越式增长。同年,济宁港航部门结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实施,实施京杭运河东平湖至济宁段航运工程的建设。该段工程是国家规划的内河“一纵两横两网”中“一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部“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工程,概算投资23.51亿元,主要建设项目包括按三级航道标准新建99公里航道,新建长沟、邓楼、八里湾3处船闸,改造不符合通航要求的跨河桥梁,配套建设5个港区。该工程北起泰安市西南部的东平湖,南至济宁市南部的南四湖,沿线煤炭、石灰石、黄砂等矿产资源丰富,其中煤炭储量近100亿吨、石灰石储量达600亿吨,是全省资源开发的重点地区。东平湖至济宁段航道是京杭运河黄河以南最后的一段河道,是排涝、泄洪和发展航运的重要通道。国家、省、市交通部门曾于1967年按通航100吨级驳船的六级航道进行过整治,并建有郭楼船闸和节制闸,建成后因种种原因未能发挥作用。

2000年7月,省市交通航运部门便着手开展结合南水北调调水恢复京杭运河济宁以北段通航的研究工作。进入21世纪,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加快推进,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愈加明显,城乡经济日益繁荣,经贸往来更加频繁,济宁运河航运迎来难得的黄金发展期。2002年,经山东省交通厅和济宁市人民政府批准,采取社会融资方式对白马河航道按国家五级标准进行疏浚治理,在全省率先走出了一条航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路子。由于济宁遭受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湖东航线在2002年、2003年各断航半年,2002年货物通过量比2001年降低20%左右;2003年上半年济宁水路货运量完成126万吨,为上年的29%;2004年通航条件比较好,货运量以169%的速度增长。“十五”期间,京杭运河济宁段货运量尽管受断航影响有所波动,由于腹地内旺盛的运输需求,总体仍呈现逐步增长态势,各项经济指标仍创历史最高水平,运河航运业已成为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2009年9月1日,京杭运河东平湖至济宁段航道工程的长沟、邓楼和八里湾3座船闸的可行性研究获得省发改委批复。2010年,该工程前期工作大部分完成。

2010年,济宁运河水运企业已发展至数百家,航运从业人员20多万人。完成货运量4456万吨。济宁运河已形成集船舶运输、港口装卸、港航工程、物资营销、船舶制造与检验、海事、水路交通稽查和航政、运政管理于一体的综合航运体系,上缴国家规费和税收亿元,航运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特色产业之一。

 

港口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济宁运河港口获得长足发展。改革开放前,济宁地区共建成四个港口。济宁港,1953年5月建,位于济宁市区南端、城顺河门附近的老运河上,距京杭运河11公里。1978年,该港吞吐量达20.8万吨。韩庄港,位于微山县韩庄运河与津浦铁路交叉处,始建于1953年5月,1958年11月20日建成投产,1972年进行扩建,疏浚进港航道及港池。1978年,该港吞吐量达17.3万吨。谷亭港,位于鱼台县谷亭镇北侧,京杭运河支流西支河南岸。谷亭港经西支河向东航行7公里即可进入京杭运河,运河东移后又有支流相通。1953年正式建港,后港区多次扩建。1978年,该港吞吐量达16.8万吨。白山港,位于微山县两城乡的独山湖东岸。1965年5月建。全港占地2.94万平方米,西起南泊,东至独山,北至大兴庄,全长14公里,水域为独山湖东岸14公里长的湖面。白山地区以产石为主,遂使该港成为石料输出港。1978年吞吐量达30万吨,旅客出港1.83万人次。

1978年后,随着国家对京杭运河的建设整治,水运需求的不断旺盛,济宁运河港口的建设开始逐年加强。在放开搞活政策的带动下,沿运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纷纷投资建港,在运河两岸掀起新一轮港口建设的高潮。1980年后,济宁地区港口数量增速较快,但基础设施水平偏低,以自然滩地为货场,装卸靠肩挑人扛,生产效率不高,港口结构不合理,岸线资源浪费严重。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运力的不断增加,为了满足旺盛的运输需求,运河港口开始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坚持以大吨级、现代化的大型港口为建设重点,济宁市对中小港口同步进行了改造和提高。同时,本着“谁建设、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鼓励货主、企业自建码头,逐步将港口建设推向社会,使港口建设步伐及建设规模得到显著提高,由被动适应型向主动促进型转变。

2000年,京杭运河三级航道贯通后,水上交通运输日益繁荣,极大地刺激和带动了港口经济的发展,社会各界投资建港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截至2007年底,济宁市港口作业区有80多处,济宁城区段有34处。这些作业区在促进腹地矿产资源开发、拉动沿河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作业区小、散、乱、脏,机械化程度低、装卸工艺落后,不能形成规模化经营,经济效益不明显,同时缺少环保设备,对运河水质产生污染,不符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环保要求。为配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和济宁市“运河之都”战略的实施,满足济宁城市西跨战略对港口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改善济宁城区运河通航环境,合理利用航道和岸线资源,根据国家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和沿运腹地经济发展情况,济宁航运部门重新调整了港口规划。2007年10月,济宁市与马来西亚森达美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森达美集团投资100亿元人民币参与济宁运河的综合开发,先期投资建设济宁辖区现代化港口。

2009年,济宁市制定《港口总体规划》,明确港口建设的发展布局,从源头上加强对港口资源的调控,保证港口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充分利用。按照“一城一港”原则,拟建设济宁主城港区、韩庄港区、微山港区、留庄港区、鲁桥港区、邹城港区、鱼台港区、金乡港区、嘉祥港区、汶上港区、梁山港区11个港区,形成层次分明的运河港口体系,港口吞吐能力超过5600万吨。主城港区规划3270万吨,包括4个作业区和1个自备煤码头:跃进沟、郭庄、龙拱河、泗河口作业区和王楼矿自备煤码头。跃进沟作业区预测运量1200万吨;郭庄作业区规划500万吨;龙拱河作业区规划1000万吨;泗河口作业区规划500万吨;王楼矿煤炭及附近煤矿外运服务的王楼矿自备煤码头规划70万吨。规划中充分考虑中心城区的发展规模,考虑各县区经济特色、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实现港口的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达到资源整合的目的。10月28日至12月10日,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联合对梁济运河城区段小码头进行集中全面清理取缔,涉及梁济运河城区段及其支流航道,北起任城区长沟镇,南到任城区喻屯镇,全长52千米,共有35个小码头(法人单位)、近百个煤炭装卸点,年吞吐煤炭、建材等货物2000余万吨,直接从业人员800多人。共清理货物堆场98万平方米,拆除泊位84个、地磅37个、装载机械21台、皮带输送机22台、装船机1台、变压器36个。2010年,随着港航对外开放与合作的不断拓展,港航投资体制几经改革,由政府财政拨款、“拨改贷”,到“以港养港”、港口企业统贷统还、实行资本金制度,逐步发展到港航建设多种投资主体并存,融资渠道多元化。通过利用外资,建立了一大批外方独资、控股、合资合作港航企业,建成一批大型、专用泊位、航道及运河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港口吞吐量由1978年的不到300万吨升至2010年的近5000万吨。

 

第四节 治运名人

 

郭守敬 (1231—1316年),字若思,顺德府邢台县(今河北省邢台市)人。元朝著名天文学家、数学家、水利工程专家。自31岁(1262年)受忽必烈重用,被任命提举诸路河渠,开始主持全国水利建设,到86岁(1316年)去世的55年间,前后提出20余项工程建议,治理河渠沟堰数百处,取得巨大成就。其中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是亲自规划设计并主持施工,将隋唐以来的南北大运河改建为大都(今北京)至杭州的京杭大运河。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大将伯颜率兵征伐南宋时,“访问自江淮大都河道”,郭守敬奉命查勘河道、山东诸水航道,勘定泗水、汶水、卫水等河道可以沟通的形势,并绘图上报。此即开通山东运河、打通京杭运河的规划。郭守敬图奏后第二年,即至元十三年(1276年),丞相伯颜伐宋回京后立即上奏:“都邑乃四海会同之地,贡献之入,非漕运不可。”“今南北混一,宜穿凿河渠,今四海之水相通,远方朝贡京师者,皆由此致达,诚国家永久之利。”这一建议深受忽必烈赞赏,便开始逐段治理京杭运河的河道。至元二十年(1283年)新开济州至安山65公里河道后,于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又完成安山至临清132公里的会通河,实现江南漕船直航通州的规划。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郭守敬再次被任命为都水监,全权负责通惠河的设计、施工,于至元三十年(1293年)秋竣工,漕船可直驶大都城内积水潭,实现了京杭大运河的全线通航。通惠河竣工当年,朝廷又任命都水监郭守敬“兼提调通惠河漕运事”。后拜太史令,迁昭文馆大学士。

 

马之贞 (约1250~约1310年),字和之,元代汶上县人。祖籍河北沧州,幼年时随其父移居汶上,是元代山东运河的策划人和组织人之一,主持了山东运河济州河、会通河段开挖的技术工作。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郭守敬赴河北、山东寻查江淮达大都河道,马之贞献策“开新河,引汶、泗水,分流南北,便可南达江淮,北通京津”,之后,引郭守敬亲临其地察看,得到郭氏赞许。至元十七年(1280年),朝廷决定采用其策,开挖济州河,任命他为泗汶转运使,参与筹划施工。工程于至元十九年始至次年八月竣工,开凿了长达200余里的运河河道。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任工部员外郎,开浚会通河。二十三年调充都转运司副使。此时,寿张尹韩仲晖、太史院令史边源相继建议开河引汶水通舟于卫河。马之贞奉命与二人一起勘视、规划,商定施工计划,二十五年冬上奏,定于二十六年正月兴工。马之贞参与主持其事,六月河成,长132.5公里。他设计并具体指挥开凿的这段会通河,沿河建闸31座,闸高适度,结构缜密,工程浩大,成为运河开发史上的一大创举。自此,南来漕船可由此直达京津。因其开河有功,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升任都水少监,二十九年领河道提举。大德七年(1303年)任都水大监,建孟阳泊石闸。由于济宁段运河南旺至袁口一段为最高点,史称“南旺水脊”,是运河贯通与否关键所在。为此,马之贞又相继实施了“四水济运”工程,即引“汶、泗、洸、府四水汇集至济宁流入运河。在汶河上建堽城坝,在旧斗门之东加建了东闸,以增加引水量,这样可以遏汶水南流入河。改兖州金口坝为永久性石坝,将黑风口引水闸改建成三孔,并开挖引河至任城会源闸入运;引河之上建有杏林闸、土娄闸、孙氏闸、吴泰闸以节制水势。这样金口坝可以遏泗水入引河西流入运。汶、泗河水至济宁汇流后,由天井闸入运,运河受大小二闸的节制南北分流。马之贞所提出的“汶泗济运”,以及“度势建闸,层层节水”的治河方法,为整个元朝的运河通航起到了关键作用。他将毕生精力献给了运河山东段的筹划、开挖、完善及漕运事业,受到后人的高度评价。他居官后不忘乡里,尤其关心汶上教育,慨捐巨资,为圣泽书院重建了大成殿4楹并堂室门、庑、庖、池、井等。

 

宋礼 (1361~1422年),字大本,河南永宁人。明洪武年间入仕,授山西按察司金佥事,历洪武、建文、永乐三代皇帝,因秉性刚直,曾两次降职佥事以下,至永乐三年(1405年),才因政绩突出,被提擢为工部尚书。永乐九年,成祖命宋礼疏浚会通河(济宁至临清段运河),恢复漕运。宋礼与刑部侍郎金纯、都督周长等,率济南、兖州、青州、东昌四府民丁15万人及登州、莱州两府15000人,对原会通河水系进行大规模治理。二月己未兴工,六月己卯工成,共用工100余日。同时大胆采用汶上农民水利专家白英的建议,筑戴村坝,使汶水出南旺,南北分流,修建节制闸、水柜等配套工程,科学地解决了运河水源不足的问题。后追谥康惠,立祠南旺。宋礼治河,在汶上一带人民心中影响颇深,至今仍有“宋家的河,白家的泉,潘家的闸”等故事流传。

 

白英 (1363~1419年),字节之,汶上城东昙彩山下白家店村人,农民水利专家,史籍称他为“白英老人”。“老人”即兴修河工的领班人。他自幼聪明好学,博古通今,精通地理。明永乐九年(1411年),会通河河道疏通后因水量不足,不能漕运。应工部尚书宋礼之邀,白英担任技术总监,实施了南旺分水枢纽工程:一是在大汶河上筑戴村坝,遏截汶水使之不悉入于盐河;二是开挖小汶河,引汶水至南旺入运。又开何家坝以泄伏秋之水,使上源不致淹没民田,而下流能通济漕运;三是挖泉河,将汶上山区诸多泉水汇流南旺济运;四是南旺分水枢纽工程,在小汶河入运的“T”字形水口修筑石头护坡,建分水拨刺俗称“鱼嘴”,使引来的汶水南北分流;五是疏浚三湖,把南旺湖、蜀山湖、马踏湖作为“水柜”。雨季,三湖把天然水储存起来,保证了“水柜”有较充足的水源;六是南旺以北建石闸17,以南立石闸21,层层节束,不使倾泄;七是修复已废弃的元代兖州金口坝及引水渠,引泗水入济宁,一出天井闸,一出鲁桥以接南运。这一举世闻名的水利系列工程历时8年。白英的诸项治运水利工程,尤其是南旺分水“七分朝天子,三分下江南”,有效解决了大运河南旺水脊的通航问题,确保了明清500余年间大运河的畅通。其科技含量高,可与古代的灵渠和都江堰水利工程相媲美。明永乐十七年(1419年)工程告竣,白英随宋礼去京师复命,行至德州,因积年劳顿身体憔瘦,呕血而殁。故而,永乐皇帝敕封白英为“功漕神”,葬至汶上彩山之阳,并建祠堂。清雍正加封白英为“永济神”。光绪五年(1879年)又敕封为“白大王”。南旺分水工程的枢纽旁建有他的祠堂,称之为“白英祠”。汶上及鲁西南一带,至今仍广泛流传着“白英治水”“白英点泉”等传说。

 

朱衡 (1512~1584年)江西万安人,字士南,明嘉靖进士,官工部尚书。性强直,遇事不挠。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七月,黄河大决,沛县上下淤塞运道100多公里,朝廷命朱衡主持开挖一段运河,北从南阳,南至留城,全长70多公里,称之漕运新渠(亦称南阳新河或夏镇新河)。朱衡赴任后,“驾轻舠,凌风雨,周视河流,规复沛渠之旧”;“召诸吏士及父老而问计”,知原运道“疏与塞俱不得施”。遂东移,循嘉靖七年总河都御史盛应期于昭阳湖东所开河道遗迹,开凿漕运新渠,又疏留城迄境山旧渠26.5公里。隆庆三年(1569年)漕运新渠竣工,大批漕船顺利北上,在巩固明王朝统治方面起了一定作用。赞颂朱衡开凿新渠功绩的《漕运新渠记》,立于夏镇运河西岸小水门外皇华亭内,因撰、书、刻俱名家所为,被文人学者评为“神品”,俗称为“三绝碑”。而这三绝,全赖于朱衡治运开新河这一“绝”。

 

潘季驯 (1521~1595年),字时良,号印川,浙江乌程人。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进士,累迁至工部尚书、右都御史。自嘉靖末年始,经隆庆到万历,潘季驯奉三朝简命,四次出任总理河道,主持治理黄河、淮河、运河。嘉靖四十四年七月,黄河在江苏沛县决口,截断运河,向东冲入昭阳湖。沛县以北的运河全被泥沙淤塞。十一月六日,朝廷任命潘季驯为“总理河道”大臣,主持治河。他于当月二十一日便赶到总河衙门驻扎地山东济宁。到任后,即与工部尚书朱衡等官员奔赴夏镇一带,巡视河工,察看灾情,走访老河工,提出“开导上源与疏浚下流”的方案,力主恢复黄河与运河旧道,未被采纳。在他一再主张下,只同意恢复留城以下运河旧道25公里。留城以上运河改道昭阳湖东,开南阳到留城新河120公里。翌年十一月,因主持治河有功,朝廷擢升潘季驯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此后,潘季驯又三次出任总理河道。万历十六年至十七年(1588―1589年),潘季驯主持大修运河,在山东境内,建运河通济闸、永通闸,筑马场湖堤1620丈;筑蜀山湖堤3510丈,修复冯家坝滚水石坝;筑南旺湖东西堤7118丈,帮西、南、北三面堤12600丈,修关家大闸1座及济运闸5座,筑马踏湖堤3300丈,筑安山湖土堤4300丈,建八里湾、似蛇沟2闸;在戴村坝北筑坎河口滚水石坝,戴村坝以南筑何家口滚水石坝,蓄泄汶水。潘季驯总结27年治河实践,著有《河防一览》《两河管见》《两河经略》等,对后世治河治运产生了重要影响。

 

李化龙 (1554~1624年),字于田,长垣人。万历二年进士。三十一年以工部右侍郎督理河道。黄河决沛县入昭阳湖,穿夏镇冲运道。李化龙及梅守相、汪光岸等上奏,议开泇运河(韩庄运河)。说可径从王市取直达纪家集南,当河深处可避凿郗及周柳诸湖百里之险。计挑河建闸坝,费银20.8万余两。并阐述开泇之利有四:运不借河,无疏浚冲排的繁难河工;以130公里之泇河避165公里之黄河,无二洪之险、镇口之淤;借河为运,则河为主,河足以困人,不借河,则人得以便宜治理;河涨过洪常受阻,入泇则可安流无恙。三十二年开泇河,改挑直河的支渠,修砌王市石坝,平治大泛口之湍流,浚彭口的浅沙。此工完成,建韩庄八闸及湖口闸。次年,130公里的泇河工竣通船。至此,韩庄运河基本形成。官至少保、兵部尚书,赠太师,谥襄敏。

 

靳辅 (1633~1692年),字紫垣,辽阳人。清顺治间由官学考授国史院编修。康熙间累官河道总督。明末清初,由于社会动乱,水利失修,河道荒废,康熙亲政时,将河务、三藩、漕运并列为三件重大国事。康熙十五年(1676年),康熙皇帝将渎职的河道总督王光裕解任勘问,提升安徽巡抚靳辅接任河道总督。靳辅受任河道总督后,选用优秀的治水专家陈璜为助手,深入实地查勘,认真总结前朝宋礼、陈瑄、潘季驯等治水名家的经验,反复研究,通盘考虑,制订工程规划,以《经理河工八疏》上报康熙皇帝,请求兴举大工。经过几年努力,靳辅制定的黄、淮、运治理方案一一付诸实施,达到“黄、淮故道次第修复,而漕运大通”。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靳辅又向康熙帝奏请,在宿迁西张庄运口向下黄河左岸兴建遥堤,结合挖土筑堤开挖中河,下至涟水县北平旺河。排泄减黄河之水和分泄骆马湖涨水,经盐河出潮河入海。河道全长135公里,下游在涟水城附近,离开黄河平行,转向东北入平旺河。中运河自康熙二十六年开工,至康熙二十七年全河开成。中运河开成后,漕船都走中河,避黄河100公里之险,改变了清政府漕运逆黄而上的艰难。靳辅任河督期间,因南河淮扬河段险工紧要,一度移驻清江浦。在督河济宁期间,为方便挽舟,还主动捐俸修筑济宁至南阳百里长堤。百姓念其公德,取堤名曰“靳公堤”。靳辅有《治河方略》传世,被称为千古河防龟鉴。卒谥文襄。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在济宁州大闸口河北岸建有“靳文襄公祠”。

 

张伯行 (1650~1725年),字孝先,号恕斋,河南仪封人。康熙二十四年进士。三十八年仪封黄河决,总河张鹏翮推荐他赴河工效用,上治河条议。四十一年补济宁道。四十四、四十五年运河水小,张伯行设法蓄水,量塘放船。著有《居济一得》8卷,论述东省运河的河道、闸堰、水源,及修筑、疏浚、蓄泄、启闭之法。六十年条奏黄河水势,面陈得失:河南每年有河患,皆因黄、沁交会,水势过盛。宜于交会处建闸、坝,重重关锁,使河水不泛滥;引沁由贾鲁河经嘉祥、巨野入济;引沁由新决之河再加挑挖入张秋,不但济运,且可使民田尽成膏腴。雍正元年,又请大开府河,使泗水由金口坝引入济宁马场湖蓄水济运。又于台儿庄以下、徐塘口以上增建闸门。此后的河清、河定、河成等景况,即为朝廷采用了张伯行建议的结果。卒谥清恪。

 

林则徐 (1785~1850年),字元抚,亦字少穆,晚号俟村老人,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林则徐受命来济宁任河道总督。十一月十五日,林则徐上《起程赴河东河道总督新任折》表示:将现办灾赈之事分别移交后,即日由扬州起程,赴济宁东河新任。此时正值运河冬季疏浚开工季节,如等上任后去运河工地检查挑挖情况,恐怕要耽误时间。打算现在就沿闸河北上,顺路正好检查河工情况,以抓紧搞好今年的冬修工程。十二月初七日,林则徐行至邹县地方,接受前来移交的河道总督印信。当日抵达济宁总督河道院署。接任后,为了来年新漕畅行无阻,林则徐立即布置运河挑挖工程。并在十二月十九日的奏折中向道光帝汇报:运河厅汶上、卫北、巨嘉、济宁等汛塘长各河,于十二月初七、初十、十一、十五等日次第插锨,其余各汛亦陆续兴工。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正月初七,林则徐自济宁出发,亲往运河各工段查验,南路至滕汛十字河,北路至汶上汛逐一验收完毕,费时半月之多。林则徐验工时,发现工段上的“泥龙”到完工后才一律起除,认为这种习惯不利于施工,便立即下令夫役每挑完一段,就起净一段“泥龙”,以免春雨一到又把泥浆冲入河中。对办理不力的属吏,林则徐破除情面,严行纪律。为保证漕运畅行,林则徐非常重视重点工程,如山东泉河厅东平州汛戴村滚水坝为遏汶济运的关键工程,林则徐亲临现场督阵拆修,竣工后及时上奏朝廷。四月十五日林则徐上奏请修运河厅济宁州汛五处堤工、民堰、减水坝,本着节约国帑的原则,按工造价,减之又减,并请求速速拨帑动工,使漕船重运未到和汛水未长之前赶修完毕。林则徐道光十二年二月十八日就接旨调任江苏巡抚,因新任河督未赴任,直到五月二十五日才交卸河督政务,从此结束了在济宁166天的河道总督任期。

 

徐宗干 (1796~1866年),字树人,号伯颜,江苏通州人。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进士。道光年间历官曲阜知县、武城知县、成都知府、福建台湾道等,同治年间擢升福建巡抚,卒谥清惠。道光十七年(1837年)六月,徐宗干署临清直隶知州。时值运道水浅,他亲自督挽粮艘,并议捐修运河事宜。此议待实施之际,第二年改任济宁直隶州知州。到任后,徐宗干尤其注重兴修水利,首先主持疏浚了牛头河,又于蜀山湖筑了一道湖堤,以防南四湖水的季节性泛滥。同时,为保护农田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还主持修建了湖周围的许多大小民堰。府河是济宁城郊的一条大河,因明代建造的杨家闸坝年久失修,河水危及城池,徐宗干亲自实地访查,重修了杨家闸石坝(今马驿桥北),改河水主干流向东南注入南四湖。他在主持修建城墙时,对护城河进行重新规划和修建,形成了布局合理的水陆网络,使当时的水利、水运有了很大的改善和发展。为保护水利设施和水运畅通,徐宗干对运河沿岸的码头严加管理,不断打击分界独占的恶霸与地痞流氓,明令不许勒索过往商船、民船。徐宗干政令深得人心,使济宁州四境岁安。徐宗干在济宁知州任内政绩突出,加知府衔,于道光二十一年署理兖州府。徐宗干任知府后,仍以治水为头等大事,拨款项修复了泗河大堤,使沿岸群众免去了泗河水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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